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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09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

信息发布时间:2009-08-17  信息浏览次数:596

浙土资办〔200995

关于下达2009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通知

各有关县(市、区)国土资源局:

根据《关于下达〈2009年浙江省土地利用计划〉的通知》(浙土资发2009 18号)精神和我厅对各地申报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确认情况,经研究,现将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下达给你们(详见附件),请按照2009 年度省认定的项目抓紧组织用地报件上报审批,从用地上保障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顺利实施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。

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,经省确认确需搬迁避让的,各地即可申请核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。

2009 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.xls

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

信息来源:浙江省国土资源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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