衢土资〔2009〕27号
各县(市)国土资源局,市局各处(室)、分局、事业单位: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,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、密切联系群众,重视改善民生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。根据中央联席会议《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》和省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精神,现将我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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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待领导 |
接待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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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建华 |
1月20日、6月20日、1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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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瑞堂 |
2月20日、7月20日、1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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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建国 |
3月20日、8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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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 俊 |
4月20日、9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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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高伟 |
5月20日、10月20日 |
局领导接待日期间的群众来访接待,由相应局领导到局信访室座班接待,时间一天;平时遇有特殊重大的群众来访,由局信访室了解情况后,按职责分工报请分管局领导,由分管局领导接待。局领导接待的群众来访案件按职责分工实行领导包案,落实责任。 二○○九年四月二日
主题词:国土资源 信访工作 通知 抄送: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,市信访局。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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